| 近日,福建省永定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永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永定县财政局为方便被征地农民贷款,解决他们的生产发展的后顾之忧,促进他们增产增收,敢为天下先,试水“非农建设征收土地固定回报补偿合同书”领域担保贷款。
被征地农民贷款难、担保难,导致被征地农民失去生活来源,又没有发展门路,永定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永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永定县财政局三家领导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多次组织人员深入辖区调查研究,为推进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目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共同研究如何改进服务方式,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前后近一个月时间就达成协议,大胆试水“非农建设征收土地固定回报补偿合同书”领域担保贷款。
据悉,“非农建设征收土地固定回报补偿合同书”领域担保贷款是被征地农民与永定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签订《非农建设征收土地固定回报补偿合同书》后,由永定县财政局提供支付承诺、永定县人民政府签证、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具体措施是由永定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和永定县财政局作出各自承诺分步实施,永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严格把关审核并发放贷款。永定县财政局作出诸如对因农村信用社向凭《非农建设征收土地固定回报补偿合同书》所在的户主发放贷款时,如该户主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时,农村信用社可凭《非农建设征收土地固定回报补偿合同书》直接向永定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和永定县财政局领取补偿金,永定县财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协助办妥被征地农民补偿金领取手续,并将款项转到农村信用社专户,用于偿还《非农建设征收土地固定回报补偿合同书》中所贷的户主的贷款本息;永定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也作出以下承诺:《非农建设征收土地固定回报补偿合同书》所在的户主获得农村信用社贷款后,永定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负责进行登记备案,在贷款还清前,不予办理挂失、转让、支取征地补偿金本息。若《非农建设征收土地固定回报补偿合同书》中的户主向农村信用社借款到期后一个月内,仍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经办农村信用社可以凭《非农建设征收土地固定回报补偿合同书》直接向永定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申请办理领取《非农建设征收土地固定回报补偿合同书》中所约定的土地补偿金本息,永定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接到经办农村信用社书面申请后,负责协调好所在村民委员会、国土资源所,办妥土地补偿金支付手续,用于偿还农村信用社贷款。永定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每年向被征地农民核发的固定补偿金由永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统一代发。
同时被征地农民持有《非农建设征收土地固定回报补偿合同书》到所辖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农村信用社受理后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以下(含三年)的各档次基准利率执行,上浮幅度比一般农户及其他贷款同档次执行利率的上浮幅度少上浮,这一创新贷款方式一经闪亮登场推出,即受到被征地农民热烈追捧,从而实现被征地农民与各经济实体资金上的和谐对接,拓宽了被征地农民各渠道的投资理财渠道。
作者:童其君 邱永东 来源:大象金融网 责编:沙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