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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宁远县创新小额农贷支持中小农企发展的思考
  
  中央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特别提出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实惠,是目前农村信用社在开展小额农贷创新中必须思考的问题。我市的农业经营规模化程度不高,大型龙头企业也还尚少。但在政府和农村信用社多年来的支持下,全市基本上形成以中小农业企业为市场龙头、龙头带动基地、基地带动农户为一体的经营发展机制。对此,我们对宁远县农村信用社创新小额农贷支持以中小农业企业为龙头的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进行了专项调研。
  一、宁远县农村信用社支持中小农业企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目前,宁远县有57户年产值在1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在当地政府、农村信用社的支持下,这57户龙头企业靠“走特色路、打绿色牌”,以“公司建基地,基地带农户”的模式,紧扣围绕”特色、规模、品牌、效益”四个环节,使“农业企业+基地+农户”产业化链条伸延和壮大,正逐步朝着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资源节约型,高附加值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道路迈进。据2007年度统计,这57户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达9718万元,年创利税1530万元。   
  宁远县农村信用社从2003年以来累计向农业方面投放贷款10.7亿元,其中对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化农户投入近2.1亿元。调查中发现,对从事产业化经营农户投入资金产生的效益要比一般农户好。这些正处于成长中的农业企业,尽管大部分都还没有自己公司的名字,但是它们采用“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链条模式或“订单农业”方式,已显现出成为绿色基地和龙头企业的雏形。    
  二、制约小额农贷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四大矛盾
  近年来,宁远县农村信用社把发展中小农业企业放在“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以中小企业为龙头的产业化在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中小农业企业在向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成长过程中也面临着规模效应不强、辐射带动作用不大等问题。如:宁远县农村信用社支持的 57户农业产业化企业,资产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仅有2户,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也仅有2户,同时,目前小额农贷创新的滞后性也成了制约农村信用社支持农业企业长足发展的瓶颈。
  (一)农业的弱质性、高风险性、低效益性与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互矛盾
  一是农业具有生产周期长,投资见效慢,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大,资金投入安全性差等特点,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制约因素较多,加之农村信用社缺乏相应的信贷风险补偿办法,这就决定了农业贷款较其他商业性贷款具有更大的风险。二是农业保险机制欠缺,农村政策性保险机构与业务尚未建立健全。商业性保险业务品种单一、保险费率较高,挫伤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由此种种,致使农村信用社在创新小额信贷方式过程中壮不起胆子,迈不开步子。
  (二)农业“三化”对信贷资金需求日益增长与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短缺互相矛盾
  随着农业“三化”的不断推进,各种农业企业、生产基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业种养户越来越多,生产经营规模越来越大,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但是,近年来农村信用社所占的资金市场份额却越来越小,导致支农信贷资金日益短缺,使小额农贷创新缺乏最基础的要素。以宁远县为例,1997年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在全县金融机构存款总额中所占份额为45%,后来逐年下降,最低点时为21.2%,近二年通过努力有所回升,但直到2008年6月底还只占全县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26.32%。
  (三)农业“三化”对金融服务需求多元化与农村信用社信贷品种、金融服务单一化相互矛盾
  农业“三化”的发展,迫切需要农村信用社提供资金、结算、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但是,由于当前农村信用社服务体系不健全,信贷创新滞后,使得自己辛辛苦苦培育成长起来的龙头企业由于金融需求难以有效满足而跳槽到商业银行开户。由于小额农贷授信额度低,期限短,还款与结算方式固定,而大额农贷又手续复杂,办理时间长,抵押担保不灵活,这些都会给农企或农户的生产经营带来许多不利影响。
  (四)农业“三化”管理粗放性与信贷管理规范性相互矛盾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日益完善,审贷条件规范严谨,贷款的门槛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农户大额贷款,必须提供有效足值的抵押与质押。但是,目前中小农企尚处于初级积累阶段,自身积累有限,经济实力小,自身的房子、土地、厂房等资产变现能力差,不符合抵押担保条件,难以办理大额贷款。加上大多属于松散的家族式管理,没有科学的现代化管理体系,会计财务信息不准确,账簿不健全,核算随意性较大,也增加了贷款的难度。就农村信用社而言,小额农贷创新力度不够,也是难以满足中小农企发展资金需求的重要原因。
  三、对小额农贷创新与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宁远县农村信用社自2002年推广小额农贷以来,在帮助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开,小额农贷又被赋予了新的内涵,肩负了新的使命,加大创新打造小额农贷这一业务品牌是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的必然结果,也是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小额农贷如何拓宽服务领域,为“三农”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由支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传统农民向创业型农民转变、传统农村向新农村转变,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这是新农村建设对小额农贷提出的更高的服务要求,这就需要我们更加深入的研究小额农贷持续发展策略,找准方位,精心定位,寻求突破,创新发展。使小额信贷资金在支持农企、农户发展的“共赢”中增强“三性”,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
  (一)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一是落实好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的资金兑付工作,以增强小额农贷创新的实力。二是农村信用社要进一些步端正经营思想,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己任,继续把农户、农企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主要服务对象,要围绕农民增收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在确保满足粮食生产需求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农户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在小额农贷款创新方面应注重推进“创业型贷款”和“建业型贷款”。   
  (二)围绕壮大优势主导产业,着力提升中小农企的规模竞争力
  要进一步围绕农业优势主导产业,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发展龙头企业群体。既要支持搞好农产品分级、包装、保鲜等初级加工,更要发展绿色产品、保健产品、功能产品等精深加工,又要扶大扶强、做大做强一批重点骨干龙头企业,还要关心支持大批的成长型的中小企业的发展。今后,应根据《宁远县优势农业特色产业开发规划》,重点围绕培育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做文章,着力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根据本地农业发展的比较优势,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定位,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产业集聚,进一步体现地域特色,带动和促进当地农业主导产业的发展。
  (三)树立大农业观念,把创新小额农贷融入支农服务新模式
  一方面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科技运用,带动一村一品、一地一品等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的崛起;促进订单农业开发,延长农业生产链,提高农业生产附加值;促进农副产品物流企业的兴起,使现代农业建设引导资金流向。另一方面,要以小额农贷独特的便捷和粘合功能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单位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机联结起来,充分发挥资金对资源的配置作用。随着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农户对增加小额贷款额度的要求会日趋强烈,农村信用社要抓住实现社农“双赢”的切入点,逐年提高小额农贷授信额度。要为农民提供服务最优、门槛最低、审批最简、效率最高的系列优惠、便利的服务。要做到“农民发展到哪里,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这样,小额农贷就会自然地进入大市场营销,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民增收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针对各地地方经济发展的不同需求,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小额农贷服务功能
  一方面要按照农村市场需求,统筹规划,加快构建农村信贷领域的“大三农”市场框架。明确小额农贷可持续发展目标,制定相应的业务计划,在小额农贷产品的设计上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在满足农民传统种养业信贷资金投入的基础上,研究农民增收主体市场变化,将小额农贷系统尽快向农村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群体进行“技术移植”和“接轨”,这必将是农村信用社经营发展的客观需要和战略选择。另一方面强化小额农贷管理,提高管理的效率。加强对小额农贷“三查”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小额农贷发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要建立合理有序的小额农贷考核体系,以激励农村信用社管理层和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同时还要有效地防范职业道德风险和业务操作性风险。
  (五)协调好多方面关系,营造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
  主要处理好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部门和龙头企业要努力建立和完善优良投资项目信息系统,新建项目必须经过反复科学论证,避免无效、低效信贷支持,使有效的资金发挥更大作用;二是要深入开展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继续整顿和维护好金融秩序,重视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切实维护农村信用社的金融债权。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既要为社企合作牵线搭桥,又要在社企发生矛质和纠纷时,主动介入,化解调和矛盾,减少隔阂;运用行政、司法、经济等手段,为企业和农村信用社之间创造公平、公正的外部环境,使农村信用社和企业都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诚实守信的经济实体;加强对金融债权的法律保护,打击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行为;壮大和组建贷款担保中介机构,加强信用信息的管理和利用,从根本上解决“贷款难”的问题,实现地区、企业和农村信用社“多赢”结局。
 
作者:蒋冬才 冯勤友 来源:大象金融网 责编:沙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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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9-05 被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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